最近几位朋友和我咨询消防电梯前室及轿厢内消防对讲电话的相关问题较多,结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员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26465-2021,和大家聊聊消防电梯的其它设置要求,从设计、施工到验收全流程梳理关键要点,助力从业人员规避风险、提升工程合规性。
一、消防电梯定义
根据 标准《消防员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26465— 2021, 消防员电梯为设置在建筑的耐火封闭结构内, 具有前室和备用电源, 在正常情况下供普通乘客使用, 当建筑发生火灾时其附加的保护、控制和信号等功能可 消防救援人员使用的电梯, 能将消防救援人员及其设备送至指定楼层。 简而言之, 消防电梯是在建筑发生火灾时 消防救援人员使用, 并由消防救援人员操作和控制的电梯。
二、消防电梯设计核心要求
1. 设置场所与数量
强制设置条件(“通规”2.2.6条): 1) 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
2)5层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包括设置在其他建筑内第五层及以上楼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3)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4) 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丙类高层厂房;
5) 建筑高度大于32m的封闭或半封闭汽车库;
6) 除轨道交通工程外,埋深大于10m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数量要求:每个防火分区可供使用的消防电梯不应少于1部(“通规”2.2.6条)。
2. 位置与布局
独立性与可达性:(“通规”2.2.8条)。 消防电梯应设置前室;前室在首层应直通室外或经专用通道通向室外,该通道与相邻区域之间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m²,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应符合本规范第7.1.8条的规定;前室的短边不应小于2.4m。 提醒:消防电梯前室在正对电梯部位的短边长度不应小千2.4m, 以方便救援单架或担架床进出消防电梯。 前室或合用前室应采用防火门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除兼作消防电梯的货梯前室无法设置防火门的开口可采用防火卷帘分隔外,不应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玻璃墙等方式替代防火隔墙。 电梯井道、机房与相邻电梯井道之间需设置≥2h耐火极限的防火隔墙(“通规”2.2.9条)。 轿厢尺寸:轿厢宽度不应小于1100mm,轿厢深度不应小于1400mm,额定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轿厢的净入口宽度不应小于800mm。(“消防员电梯”5.2.2条)。
3. 结构防火与防水
井道与机房的耐火要求:消防电梯井和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开口的防火隔墙与相邻井道、机房及其他房间分隔(“通规”2.2.9条),电梯层门耐火完整性≥2h(“通规”6.3.1条); 防水设计: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置排水设施,排水井的容量不应小于2m³,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通规”2.2.9条)。 电梯的动力和控制线缆与控制面板的连接处、控制面板的外壳防水性能等级不应低于IPX5;
4. 电气与通信系统
双电源末端自动切换: 除按照三级负荷供电的消防用电设备外,消防电梯等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内设置自动切换装置。(“通规10.1.6条); 专用通信装置:电梯轿厢内部应设置专用消防对讲电话和视频监控系统的终端设备,以便现场救援人员在必要时可以直接与消防控制室通话联系(“通规”2.2.10条)。